热门资讯

吉林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23-10-28 03:55:24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吉林社保补贴标准,吉林社保补贴金额,吉林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内容简介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额度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补充说明: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额度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补充说明: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对2008年12月31日前,认定且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即时达到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仍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可再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至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