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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

发布时间:2023-10-29 15:16:47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吉林毕业生档案存放,吉林毕业生档案邮寄,吉林市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

内容简介

应届毕业生档案邮寄相关信息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名头为“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吉林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吉林市非公有制单位的,可由其所在高校将其档案邮寄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邮寄具体信息如下:邮寄地址:

应届毕业生档案邮寄相关信息

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名头为“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吉林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吉林市非公有制单位的,可由其所在高校将其档案邮寄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邮寄具体信息如下:

邮寄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辽北路166号 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接收人:档案管理科

联系电话:0432-62507901

邮编:132000

有接收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如果有接收单位的,且该单位或者其主管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档案由学校按毕业生《报到证》上署名的报到单位通过机要邮递的方式邮寄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

2、如果毕业生的接收单位属于无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如各类非公有制经济、各类民营机构等),则该毕业生的档案需要通过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来接收。由学校将毕业生档案按《报到证》上署名的报到单位通过机要邮递的方式邮寄到该单位所委托保管档案的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应转入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也可由原就读的高校免费保留。如两年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未回学校办理档案迁转手续的,学校应将其档案转至其生源所在地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2、不想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准备出国的毕业生等,可以选择将自己的档案放在省内任何一家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托管。